一家名为信托100的网站将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从百万级别骤降至百元级别。原本起投金额为100万元的信托产品,在该网站上被拆分成每份100元来销售,其中不乏中信、平安、川信等知名信托公司的产品。事实上,不止第三方公司在觊觎信托产品网络销售,信托公司自身也跃跃欲试。对于销售程序有着严格监管规定的私募产品来说,信托“触网”销售正在冲击监管红线。
暗度陈仓 十多家信托产品百元就卖
最近,一家名为信托100的网站,宣称100元便可买信托产品。该网站简介称:“信托100用户能够以100元/份的低门槛投资高收益的信托产品,存款期限6—36个月,预期年化利率高达8%—12%”该网站客服介绍说,信托100的运营模式是通过网站与投资者签订委托代理投资协议,然后网站与发行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签署认购协议。
《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该平台每天向投资者展示四个精选产品,曾先后发售过中信信托、四川信托、厦门信托、方正东亚信托、中泰信托与财通证券等十多家知名信托公司的产品,金额从10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在网站显示的募集记录中,投资额最低的100元,最高的10万元。
信托100的做法引起业界质疑。银监会2009年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计划的合格投资者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收入证明;在认购信托计划时,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且能提供财产证明;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17日,中信信托、四川信托等多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公司从未正式和信托100合作过。其中一家管理人员还表示:“在目前监管收紧的环境下,信托100的销售方式确实不太合时宜,但我们也没有办法,毕竟别人在帮我们免费宣传售卖。”
此前一天,方正东亚信托、四川信托、中航信托和中泰信托四家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协会网站联合发布声明。声明称,从未授权“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信托100”通过网络公开销售其所发行的信托产品。对于“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信托100”的上述行为,四家信托公司既不知情,亦未参与,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然而,对于信托公司不知情的说法,信托100并不认同。信托100在其官网发布题为《合法合规框架下创新》的声明回应称,信托100从立项伊始,就启动了与信托公司的合作谈判,多家信托公司的对接人员表态接受合作,但是要在信托公司本身认可的框架下开展,即由信托公司指定一家投资咨询(或财务顾问)公司与信托100授权主体进行合作,双方均不直接出面合作。信托100认为,自己只是按照合同与各自的第三方合作,并没有违规。
对此,用益信托分析师帅国让17日对《经济参考报》表示,从表面上看,两者都合情合理。信托公司声明自己不知情,也未参与让普通投资者“凑份子”买自家产品,而信托100也认为自己按合同法办事,其情况可以类比第三方和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但实质是,这种方式肯定违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合格投资者满足条件的规定。不排除信托公司和信托100为了共同的利益,双方达成某种“心知肚明”但不能言说的默契。
跃跃欲试 多家信托“触网”拓渠道
事实上,不止第三方公司嗅到了网络销售信托产品的机会,目睹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相继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托公司业已跃跃欲试。
4月8日,华宝信托在其官网公告称,其网上交易平台正式启用。华宝信托在说明中称,通过华宝信托网上信托交易平台,直销渠道的理财客户可自助在网上进行华宝信托的产品申购与赎回等一系列操作。
华宝信托相关销售人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主要是为更好地服务于直销渠道的理财客户,初期主要功能是产品的网上申购赎回,而且只有购买过华宝信托现金增利产品的客户才可以在平台上追加和赎回,该平台暂不支持首次购买。”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华宝信托是第4家推出网上交易平台的信托公司,其余3家分别为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和上海信托。如同华宝的平台模式,其他交易平台在功能上几乎相似。除了信托信息查询和集合信托产品预约,平台在申购赎回操作上暂向一只产品开放,且只针对购买过该产品的客户,交易平台只有投资者能根据账户信息登录。
其实,早在2013年8月,外贸信托在微信开设了微信订阅号“五行财富”,主要涉及产品推介、活动推介及理财研究。在此之前的7月下旬,中融信托就加大了通过微信平台宣传产品的力度,平安信托、新华信托等也纷纷借助自己的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定向推介。
某信托公司管理人士透露,自去年中诚信托违约事件以来,一波波的兑付风险事件,让本来深受经济疲软大环境影响的信托销售雪上加霜,再加上监管层一度传出叫停银行和第三方理财的代销渠道,自家公司的通道业务基本消失殆尽。
“渠道为王,信托公司要改变在渠道方面的被动局面,就一定要扩大直销渠道。仅仅停留在定向推介,不能算真正意义的互联网金融,也不能给公司带来实质的业绩。眼看着银行、保险、基金等相关理财产品借用互联网的低成本、高效率优势来分食我们的市场,由于信托私募的性质,在现行法规框架下我们只能尽力去‘蹭网’。”上述信托公司管理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亡羊补牢 互联网信托监管待完善
央行2002年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对此,上述信托公司管理人士直言:“央行2002年有关信托产品不得通过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的规定,现在来看有些‘名存实亡’。”他认为。
与上述信托公司“蜻蜓点水”般的自建网络平台相比,第三方机构借助电商平台来曲线投资信托产品的举动要迅猛得多。3月26日,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宣布推出“娱乐宝”理财产品。与此同时,腾讯立马推出高收益信托产品,目光瞄准了高收益群体。
对此,互联网金融分析师陈凯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随着竞争的白热化和10%左右丰厚回报的诱惑,电商们涌向信托将是趋势。不过,陈凯歌也坦言,目前银行业的互联网化程度是最高的,其次是基金和券商。至于信托行业,目前只是试水阶段,其网上交易平台影响力还不是很大。
对此,帅国让认为,法律框架下的创新都应该得到认可,信托公司自建平台或是有益的尝试,但至于像信托100那种打政策的“擦边球”的做法或有些牵强。不过,目前我国有些信托法律法规的外部环境确实和当初出台时的情景有很大变化。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下,信托相关规定有待完善。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信托产品的不断创新,必然要求新的法律法规与之跟进。”华融国际信托副总经理郭继平此前也向《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