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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周周讲① |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一起来关注!

添加时间:2022-08-01 17: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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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度,安徽省社会保险局针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突出的社保经办问题,选择若干个政策宣传点,动员全省社保经办系统上下联动、开发制作宣传产品,着力打造全系统社保经办宣传矩阵。

从本期开始,安徽省社会保险局按照社会保险参保和转移接续、待遇领取、个人信息查询、职业年金、稽核风控等业务版块每周定期开展系列宣传,敬请关注。

第一期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

“八一”建军节到了,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

一、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有什么特点?

1.退役时一次算清记实。

2.根据退役安置去向与地方养老保险顺畅衔接。

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主要项目有哪些?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分为两个部分:

1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2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这些补助将转移至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用于军人退役后养老保险的接续。

三、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些补助?

1.军队转业干部。

2.军队复员干部。

3.退役士兵。

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怎样计算?

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其在2014年10月1日后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2014年10月1日后服现役月数计算。

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其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

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在退役时一次算清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