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8-01 15: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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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可从2022年1月起缴存,合计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