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做好疫情期间市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湖财资〔2022〕58号)明确:2022年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国有企业(包括独资、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非国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
减免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截至6月6日,公积金中心应减租金4.47万元,涉及承租户4户;已减租金1.63万元,占应减租金的36.46%,已减租2户,占应减承租户的50.00%;其中,小微企业应减房租1.38万元,涉及承租户1户,已减租金0万元,已减租0户;个体工商户应减房租3.09万元,涉及承租户3户,已减租金1.63万元,已减租2户。
减免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间:5月经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与承租方签订减免协议并报财政局备案。
减租工作咨询、联系受理人:陈波;联系方式0572-2051098。
附表:
公积金中心国有房屋房租减免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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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年租金 |
减免2022年3个月租金的金额(元) |
南浔双林镇虹桥苑小区12幢11、12号 |
157.93 |
20210730-20220729租金25500元,20220730-20230729租金26010元。 |
6,428.13 |
南浔菱湖镇周家弄4号楼106室 |
70.33 |
20210730-20220729租金39500元,20220730-20230729租金40290元 |
9,957.29 |
小计 |
16385.42 |
备注:①府庙5号楼100室、3号楼100室刚完成招租流程,目前稍未签订合同,待后续合同签订后,按准确的租金金额计算减免金额。②本年房屋租金涉及分段,故计算2022年各月租金汇总的总金额,然后按汇总的总金额除以12乘以3,以此计算减免的3个月租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