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文件要求,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须开展“总对总”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工作,现就住房公积金报送信息内容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送信息内容
1.缴存信息
个人或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2.贷款信息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
二、相关事宜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缴存人和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由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提供。
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向征信系统合规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无形的信誉财富。希望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高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每月在约定还款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对因借款人和相关还款责任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本人自行承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