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体系,最近,人社部做了一件对广大老百姓意义非凡的事情: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该部办法已于3月18日正式实施,今后三类侵害社保基金的不法行为将得到严惩,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本次新办法的出台是在废止旧办法的基础上,围绕理顺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机制、明确社保基金责任两个要义展开,重点打击各类违法侵害社保基金的行为。
我国社会目前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今后退休人群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社会养老压力是比较大的。此外,职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职人员通过缴纳社保来保障自身权益,抵御工伤、失业等风险,而无论是养老金还是工伤、失业补贴等,其来源均为社会保险基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社保基金就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救命钱。
社保基金的重要性非同一般,但依旧有不法分子招摇撞骗,打着各类幌子,想方设法骗取社保基金或是失职、渎职导致社保基金受损,主要有以下三类行为:
第一类是履职不力,导致社保基金权益受损。这主要是指某些社保经办机构或人员未尽职履行工作职责,未将社保基金存入专户、篡改缴费基金、隐匿、挪用社保基金、违反社保制度等行为,这属于内部人员的“知法犯法”,需要严惩。
第二类是欺诈骗取社保基金。这主要指相关医疗机构通过伪造证明材料、报销清单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培训机构骗取事业补贴等。此外,还有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如:违规办理退休手续骗取养老金、违规变造个人档案等提高社保缴费年限提升社保待遇、伪造工伤事故、伪造就医材料等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第三类是违规开展工伤认定、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等行为,造成社保基金的损失,毫无疑问,上述行为导致了社保基金的错误支出,使其他老百姓的社保权益遭到损失,性质恶劣。
事实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上上述的不法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九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可以说,国家是积极鼓励大家对侵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的,也希望大家能够发扬主人翁精神,坚决和此类不法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