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9 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关于统一 2022 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通知》表示,自 2022 年 7 月起,北京本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 31884 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5869 元。
1. 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 31884 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6376.8 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318.84 元。
2. 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 5869 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173.8 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58.69 元。
同时,自 2022 年 7 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520.8 元 。
另外,自 2022 年 7 月起,本市 2022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 31884 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6377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