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工资都要
扣除一笔用来缴社保
虽然想多拿一笔钱
但社保在我们的生活中
有很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参保人注意啦!
下月(4月)这些事记得做
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
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在2021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查询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01.及时核对2021年度个人缴费情况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请核对2021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
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法查询打印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
“北京人社”APP及微信公众号
“北京通”APP及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北京通”小程序
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
以及工商银行北京地区全部营业网点的千余台自助服务终端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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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获取纸质版及电子邮件版社保对账单的方法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第二种是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对账单获取时间
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1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也将陆续收到纸质版的社保对账单。
04.有异议的及时反馈如有异议且经所在单位确认,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或医疗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进行补缴。
若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请及时到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