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中实施“同城通办”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7-28 09: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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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分中心,各分理处、科室: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
增工程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助力
营商环境优化,现将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中实施“同城通
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各类法人单
位,不受住所地和行政区域限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和就
近原则,可以自主选择向中心任一分理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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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登记或启缴住房公积金。
中心各部门、各分理处要加强宣传,做好服务,主动营造优
良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环境,为助推我市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作出积
极贡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