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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企业呢?

添加时间:2022-07-27 16: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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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不解,劳动纠纷,最后败诉的多是企业,难道说法律只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吗?

 

其实,这种认识的错误的。因为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把更多的关注都放在生产,研发,销售等环节上了,往往会忽略了对劳动者的管理,才会导致劳动纠纷频出。

 

因此,劳动纠纷发生后,无论是事前还是事后,企业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规避风险是不可或缺的,费用不高,服务还周到。

 

就拿员工离职这件事情来说,本是件走好程序就和平分手再平常不过的事,但实际上,由于这“平常事”惹出来的麻烦也不少。若用人单位没有不懂法律,又没有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往往会被弄的手足无措,被劳动者牵着走,又怎么能胜诉呢。

大状胜诉案例



1

面对高额赔偿不知所措,找大状伸出援手

 

东莞市经营木业公司的黄先生,就接到了一份劳动仲裁庭的通知,通知显示他一位离职员工何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赔偿金近6.5万元!“劳动仲裁、劳动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面对这些陌生的名词,黄先生忧心忡忡,不知该从何下手。

 

这时,他想起了之前有位朋友曾和他提起过的找大状法律顾问,于是黄先生拨打了找大状的客服热线。

 

原来,在2016年9月,黄先生开始聘用何某,但2017年8月时,由于公司业务需要调整,口头通知何某在家等待复职,并承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但何某不同意,并单方面提出离职,黄先生只好将何某工资结清。但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收到了仲裁庭的通知。

 



2

找大状律师耐心分析,当事人豁然开朗

 

在找大状曾律师接手该案件后,面对黄先生的忧虑,曾律师却说:别担心,这事没有您想的那么复杂,接到劳动仲裁庭的通知,并不等于对方的所有诉求都是成立的。您只管带上与何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行了,我们拿证据说话。

 

黄先生将信将疑,就这么简单?


曾律师向黄先生解释道:首先,何某要求赔偿金的依据是违法解雇员工,但从整件事情上看,何某的离职原因基本上可认定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其次,何某要求二倍工资差额的依据是没有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带上何某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足以击破何某一口咬定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曾律师告诉黄先生,赔偿金和二倍工资差额可免,但按照相关法规,黄先生应额外支付何某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听完曾律师的解释,黄先生这才打消了心底的顾虑,放心得将此事委托给曾律师出庭处理。

 


3

问题圆满解决,找大状赢得客户信任

 

不出曾律师所料,最终的仲裁结果是黄先生一次性支付何某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由于无据可依,何某请求的赔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均被仲裁庭驳回。

 

 

事后,黄先生对曾律师表示感谢,也感叹懂法用法的重要性。这次的劳动纠纷事件,放在普通人身上可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在专业律师的面前,就变得如此简单。


大状菌:我们常常说,对于企业来说,风险重在预防,当然我们也可能不可能完全杜绝风险,但是当纠纷产生演变为诉讼时,律师强大的诉讼技巧,是可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