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户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不用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4、开户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表;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编委批准成立文件(机关事业单位适用);
7、《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明细表》一式三份。
注:本年度成立的单位提供开户当月工资表;本年度以前已成立但未交公积金的单位提供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表,如果属财政拨款的单位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审核表》。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缴存业务柜台交初审柜员受理开户;
2、初审柜员审核单位账户开户资料后,进入业务系统打印客户号;
3、分中心、管理部的初审柜员、复核柜员根据《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一式三份)、客户号进入业务系统,建立单位账户同时开设单位公积金预缴账户;
4、最后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户回单》(一式三联),并返单位经办人一式二联。
公积金补缴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清册》(一式二份);
2、缴存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调令或招录文件;(不定额补缴还需提供情况说明)
3、职工工资表、公积金基数审核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提供职工需补缴时段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表)
4、现金或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
注意:如果属财政拨款的单位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审核表》。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银行柜台办理补缴登记;
2、分中心、管理部驻点缴存银行初审柜员受理并打印《缴存进账单》(一式五联)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7,865.00元。
缴存基数下限:
一类区为167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区为15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缴存比例: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
2、非财政供给的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额度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备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封存、启封
办理材料:
办理公积金封存的:
1、单位停发工资的证明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或调令或退休文件;
2、《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汇总表》。
办理公积金启封的:
1、启封当月被封存人员工资表;
2、《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汇总表》(一式二份);
3、调令或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或招录文件。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银行柜台交初审柜员办理;
2、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初审柜员受理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变更回单》(一式二联)。
缴存证明
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分中心、管理部缴存业务柜台,由初审柜员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