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公积金单位存缴登记注销办理指南
添加时间:2022-07-25 13: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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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公积金单位存缴登记注销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2.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或原单位、清算组织已灭失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查证核实后,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二、办理材料
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注销申请表》
2.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办结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7:30
六、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812-332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