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哪些规定?
添加时间:2022-07-19 13: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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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如下:
购买住房:
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及二手房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回迁户购买回迁房屋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补房款差价。
翻修住房:
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建造、翻建费用;
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大修费用;
建造、翻建、大修农村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建造、翻建、大修费用。
偿还贷款: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已提前一次性结清商贷一年内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提取当年还款额的,实行按年提取,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额;
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的公积金,不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
已提前一次性结清个人公积金贷款本息一年内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
租住房屋: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实行按年提取,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的,实行按年提取,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为每户家庭1500元,即每年18000元。
职工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金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离退休提取:
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调离本市、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一次性提取账户内全部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