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猎头网-中高级人才猎头网站!服务热线:400-1801-668 好猎头   |   登录 注册

盐城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添加时间:2022-07-06 16:20:40
浏览次数: 0
  盐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目前我市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20500元,下限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直、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东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

  1、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2、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另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5—12%,由单位自行选择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