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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提取指南

添加时间:2022-07-05 17: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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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条件

  1、购建住房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2)购买新房

  (3)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公有住房产权

  (5)购买二手房

  (6)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2、归还住房贷款

  (1)还贷委托提取解除:职工已签订《委提协议》,尚未还清贷款,因故需要解除

  (2)还贷委托提取签约: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且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

  (3)还贷委托提取变更

  借款职工已签订《委提协议》,尚未还清贷款,并出现以下情况:

  ①甲方成员增加或减少的;

  ②公积金帐号变化的;

  ③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更换或改变的;

  ④其它原因。

  (4)还贷提取(归还外地住房贷款):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存在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但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

  3、租房

  (1)租赁商品住房: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

  (2)租赁公租房:职工及配偶租赁公租房

  4、销户

  (1)退休

  (2)外地户籍职工、港澳台职工调离本市: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下岗失业:职工(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0周岁)下岗失业满2年以上

  (4)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员):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取得残疾证

  (5)出境定居:

  (6)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其他

  (1)不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自由职业者)

  (2)不在苏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自由职业者)

  (3)患重病: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等五种重大疾病

  (4)低保特困:职工属于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职工,持有相关证件或在民政部门网站查询得到相关救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