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个人公积金免缴业务办理指南
添加时间:2022-06-22 09: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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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个人公积金免缴业务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可以申请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1、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证明
2、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缴申请表
3、职工免缴申请书
4、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2、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审查(1个工作日):窗口人员对照文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4、决定(1个工作日):业务办结。
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台州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02-A11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0576-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