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附办理方式+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先需要向所购买楼盘的所属开发商了解,该楼盘是否与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从合作的承办银行中选择一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所需资料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4、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承办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核;
公积金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决定,特殊情况,经公积金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
符合放贷条件的,承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5、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贷款资料被公积金中心退回的,借款人在补齐资料再次报送中心后,特殊情况的,借款人可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可予以提前审批。
公积金贷款材料汇总:
宁波公积金购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后,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房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售房人预收首付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1、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12、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宁波公积金购经济适用房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后,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首付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1、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宁波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材料
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后,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3)县级及以上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4)《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3)房屋所在地房管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1、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宁波公积金购一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以下本人资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二)本市户口簿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三)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四)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共同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子女、父母应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配偶,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2、同意借款人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作抵押的《承诺书》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3、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4、与借款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配偶,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二)借款人子女、父母应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子女、父母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3、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4、同意借款人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作抵押的《承诺书》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5、与借款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与借款人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借款人应提供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未再婚)证明没有注明有效期的,未婚(未再婚)证明有效期限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