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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系统内转移接续指南

添加时间:2022-04-20 17: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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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职工工作调转,且新单位在我中心下设机构缴存公积金。

  2、单位合并、分立。

  3、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二、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2、职工集中封存后有新单位接收的,须提供身份证、转入单位介绍信。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到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二)网上办理

  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员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8:30-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