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单位补缴
业务内容:《补缴办法》
适用范围: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A6: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汇总表》;
《A5: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缴费申请表》;
《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
补缴情况说明,单位A4纸打印,盖公章;
补缴会员涉及补缴月份的考勤表及薪资证明原始档案材料。
注意事项:
1、补缴时需提供:补缴说明、《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劳动合同、涉及补缴月份的考勤表及薪资证明原始档案材料,报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补缴。
2、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按办理申报补缴时的参保类型、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执行。
3、2011年7月起,办理补缴的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办事地点: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