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单位迁址;
2、单位因合并、分立、转制等原因导致办公地点变更;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或《住房公积金转移(汇总)凭证》;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或单位合并、分立、转制等证明文件);
4、单位因迁址转移账户的,单位提供单位迁址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单位持相关要件到转出管理部申请办理。
办理地点:
1、和平管理部 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024-22713659
2、沈河管理部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024-23936201
3、铁西管理部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024-25891893
4、皇姑管理部 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024-23495673
5、大东管理部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024-24357993
6、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024-23751057
7、沈北新区管理部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024-89601612
8、苏家屯管理部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024-89138568
9、新民管理部 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024-27627763
10、辽中管理部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024-87828903
11、法库管理部 法库县龙山路7号 024-87115883
12、康平管理部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024-87338256
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