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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简析

添加时间:2021-06-15 17: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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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弄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首先需要从概念上进行把握,而通过概念的剖析也能抓住一些本质性的特征。为此,我们先一起来梳理一下“劳动关系”的概念内涵。

  什么是“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第四版)》(程延园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在第5页当中作了这样的界定:“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

  上述定义又有涉及到一个可能不容易理解的概念,那便是“管理方”,谁又是“管理方”呢?该书第68页对此进行了界定,指出管理方是指“在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下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从以上概念的剖析中可以捕捉到这样一些信息:劳动关系存在于组织中;劳动关系涉及到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关系属于利益关系。所以如果某个人不是某单位的员工,那么他与该单位之间就不构成劳动关系,顶多只是劳务关系。

  劳务派遣当中涉及到的关系比较多维,因而也是关系判定的难点之一。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有看到、听到或经历劳务派遣的事项,对于当中牵涉到的一些关系有时可能并没有认真思考或研判过。

  程延园教授编著的这本《劳动关系(第四版)》第180页,有对劳务派遣中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但并不发生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双方形成劳务关系”。

  所以,在劳务派遣领域,谁与谁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谁与谁之间又形成劳务关系?这些疑问也都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