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进行了新一轮规制后,大量的劳务派遣被转化为劳务外包,而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派遣外包辨别争议。今天我门就来简单区分一下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最主要特征: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
众所周知,劳务派遣有不少优点,比如减少繁琐的人事管理事务,减少用工单位在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各类手续和相关管理工作均由派遣机构办理,极大地减轻了用工单位的负担。降低了用工单位与员工直接发生劳动纠纷的概率等!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三性用工: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比例: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安排人员按照发包企业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两者的区别: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个条款让劳务外包的发包企业很紧张,深恐其使用的劳务外包一不小心被认定为劳务派遣。于是,如何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如何明确二者之间的界限就显得尤为重要。简单来说有以下几点:
1、法律适用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更多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
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否则就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劳务派遣的门槛;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3、关注重点不同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关注的是业务本身;
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关注的是派遣员工。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与承包人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各自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究竟劳务外包好还是劳务派遣好,其实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企业选择用工方式,应符合企业的行业特征和具体情况,应以企业发展战略为总的指导方针,结合技术、岗位要求、支付能力等状况,科学合理地进行早期用工规划与管理,真正可能做到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保持一致性。
综述,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各有不同,但鉴于目前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许多岗位不能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用工方式,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