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9-03-25 16:26:48
浏览次数:
0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劳动纠纷调解无效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调解是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如果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调解无效,则会下达裁决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