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出台20条具体措施支持医药事业发展
添加时间:2019-02-27 14: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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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出台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条具体措施,提出优先发展生物制药、提升发展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化学制药、传承发展中药产业,力争成为省内重要的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和流通基地的发展目标。
在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上,通过资金奖补、政策倾斜、技术支持等方式明确帮扶措施。鼓励开展药品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确定了最高200万元的奖励金额,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方面每个品种最高可享受200万元奖补,实施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方面对单一企业的奖励总额达到500万元。
对传统行业优化升级按条件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或并购国内外高端品牌给予适当补助或贴息。对中小企业为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而实施的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管理提升项目,由市财政优先列入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国际化发展项目,奖励总额最高达到200万元。对重大医药项目进一步加大奖励和支持力度,对企业新投资医药产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按实际投资1%、3%、5%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鼓励产品创新升级上,开创性的通过政府资金奖补形式鼓励新药研发、仿制药研发和医疗器械研制创新,奖励金额最高达到500万元。
鼓励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企业为补充的药品流通网络。推进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对取得山东省药品现代物流企业资质的本市药品流通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总额。(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