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岗位职责以及职位要求
添加时间:2018-12-20 11:31:55
浏览次数:
0
家教是职业的一种,被个别家庭以特定的报酬聘为私人教师的从业者。通常简称为家教,香港则称上门导师,而专门替学生补习的则称为上门补习导师。家教教师一般由在职老师、专职家教构成。家庭教师通常负责补习功课,或者是或教授某些技能,例如乐器、语言等。
家教职位要求
1.具有一定的家教经验;
2.把握教学原则和教育规律;
3.熟练掌握所教内容,并拥有良好的概括分析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关爱学生。
家教岗位职责
1.评阅并批改学生的课堂作业、实验操作、专案、家庭作业和论文;
2.发起、促进并主持课堂讨论;
3.建立并维护人际关系,协调好家长、学生与机构之间的关系;
4.准备课堂教材,如课程大纲、作业和讲义;
5.透过阅读近期文献、与同事讨论和参与专业组织或会议等方式来保持对该领域发展的同步了解;
6.维护学生出缺席记录、成绩和其他必要记录;
7.规划、评估和修改课程、课程内容、课程教材与教学方法;
8.编辑、实施并批改考卷,或将此工作分派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