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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能否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添加时间:2018-08-03 14: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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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了,正规的书面劳动合同,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一种规范化保护。但有些情况下,签书面劳动合同,真的挺麻烦的。

物流公司的郭总眼下有这个问题,郭总请了个司机小薛,平常也不用小薛来公司坐班,一周就跑几趟车。郭总想着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两人口头商量好了劳动报酬,就没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了。商量完后,又怕会出问题,赶紧打电话来问需不需要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也不会造成用人单位的违法。   

这边我们先要来了解一下,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为单位来计算薪酬的劳动关系。并且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长:工作时间≤4h/每天,≤24h/每周。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虽然法律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我们还是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时,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以免劳动纠纷产生时,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其与劳动者之间的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