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强制征缴?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三、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应承担哪些违法责任?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属违法,应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包括:
(一)支付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由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月起补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承担的费用;
(二)支付职工患病时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支付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赔偿失业人员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五)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或者流产等的医疗费用;
(六)支付由有关行政部门查处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等。
四、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赋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有权请求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实践中,有的单位不为农民工人缴纳社保费;有的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代之以现金补偿;有的单位试用期满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有的单位与劳动者协商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基数等做法,都是违法的。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社保费,否则将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