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领事保护和领事服务
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依法公正、友好、妥善的处理。
领事服务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接受国合法居留的本国公民提供涉及国际旅行证件、公证、认证等事宜的服务。
二、领事保护的范围
根据中国国家法律和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
三、领事官员能为您做什么
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求时,您可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1、 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民事、刑事),对您如何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予以指导;必要时可根据您的要求推荐当地律师、司法书士、行政书士、翻译,以帮助您进行诉讼;视情旁听法庭审理。
2、 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使、领馆可根据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
3、 如您遭遇意外,使、领馆可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您的亲属,也可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4、 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战乱等紧急情况时,使、领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为您办妥必要的旅行证件,尽可能为您安排撤离交通工具。
5、 如您的亲属失踪或久无音讯,可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协助寻找。您须提供被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相貌特征等身份信息及在日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及您与被寻找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公民办理护照、旅行证及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经核实身份后,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四、领事官员不能为您做什么
1、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
2、不能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不能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3、不能参与仲裁或解决您所涉及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
4、不能替您出面解决您所涉及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5、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6、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7、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五、侨民登记
为方便联系,在日本具有半年或半年以上在留资格的中国公民,应携带护照、照片(2张3×4cm)、外国人登录证亲自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的中国使、领馆,进行侨民登记。侨民登记系自愿,其登记的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护。
六、中国公民在寻求领事保护时应注意:
1、您所提供的相关情况必须是真实、详细的。
2、您不能干扰使、领馆的正常办公,应尊重办案的外交、领事官员。
3、 您应交纳相关费用,如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等。
4、您应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如果您不能或拒绝承担上述义务,领事官员将可能无法协助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而且您还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