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并不必然终止
添加时间:2018-04-04 14: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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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在该校后勤部门洗碗。她了解到,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每天工作很辛苦,但只要坚持干到2016年,我就可以领取退休金了。”杨某说。
但是,去年底,杨某突然接到单位的书面通知,因其年满5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将为其办理退保手续,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以后不用再到单位上班了。
眼瞅着离领取养老金只有一步之遥,却突然丢了工作,每月还要负担一笔社保金,这对于经济条件不太宽裕的杨某来说难以接受。
为此,杨某多次前往劳动监察大队等讨要说法,可是,一次次奔波,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结果:“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与你终止劳动关系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今年3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因其过了退休年龄,对她的诉求“不予受理”。
最终,杨某找到江苏时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雪婷寻求帮助。吕雪婷仔细阅读杨某的材料后,认为她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并未领取退休金,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本案中,在杨某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
于是,杨某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用人单位改变了之前的强硬态度,同意一次性补偿杨某4万元。这笔补偿款接近杨某工作两年的收入。
律师提醒: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除了看年龄是否达到退休条件外,还要看劳动者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妥善办理退休手续,稍有不慎,就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会给自己带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据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后者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劳务关系,且不涉及退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