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需要写明岗位吗?
添加时间:2018-03-05 1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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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入职后,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保障双方的权益。那么,签劳动合同时岗位如何定,需要在合同上写明吗?下面小编给你主要介绍劳动合同上需要写明岗位吗的知识。
一、劳动合同上需要写明岗位吗?
需要。
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的岗位;除了岗位,还应该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签订双方的基本信息等,这些都是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公司地址可以吗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也就是说,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上面没有写明公司住所地址,有权不签合同。
三、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上需要写明岗位吗?一般劳动合同上面是有指明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如果上面没有写明岗位劳动者可以要求加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