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零一”前台在工位上一本正经的对小张说到“没办法,今天你迟到了,按照公司的规定要扣钱!”小张脸上露出可怜的表情,希望前台能网开一面。可是这个前台也做不了主,毕竟公司是打卡的制度。当按下指纹的那一刻,小张就已经被打上迟到的标签了。
对于打卡的问题小张很无奈,因为迟到根本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在一线城市,晚起几分钟或者路上堵车都会迟到,甚至有的迟到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但有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不这么看,迟到就是迟到,迟到了就得罚钱。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员工迟到问题企业有资格罚钱吗?
企业是没有资格罚款的
事实上,罚款是一种剥夺公民财产权的行为,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但是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只有具备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机关才享有对公民进行罚款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根本无权规定对公民罚款。
虽然在1982年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类似处罚的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但是这项条例也在2008年被废除了,所以今天的企业在法律上是没有资格对员工进行罚款的。
话虽如此,可很多企业仍然这么干。一方面是多数职场人对法律也不太了解,另一方面企业也只能通过这个办法来减少员工迟到的频率。但罚款的方法只是治标不治本。
就拿案例中的小张来说,他之所以迟到是因为住的远,如果企业能帮助小张安排离公司比较近的住所我想小张是不会迟到的。还有的行业并不适合打卡制度,那就按照弹性工作时间上班也是可行的。
员工恶意迟到怎么办
还有一个问题困扰着人力资源部门,这个问题就是如果员工刻意迟到该怎么办?前文提到在法律上企业没有权利扣除员工工资,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弹性上班,那么对于员工迟到该如何制止呢?
虽然人力资源部门不能以迟到为由扣除员工工资,但是可以把员工迟到纳入考核标准。要求员工“如果迟到,那么当月的绩效奖金清零或者减少发放。”这也是可以的,而且也得到行政机关的认可。
对于企业来讲只要摆正一个观念罚钱的目的并不是恶意压榨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做出这个规定是为了让员工不迟到,能够更好地工作。关于这个问题不仅需要企业摆正态度,也需要员工有一个正确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