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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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三、四至界限见附图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