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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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消防组织机构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目标与责任,特签订本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形式:以本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管理人员为集体承包责任制。
二、责任期限:从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生产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主动配合中心防火安全委员
会的监督、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
2、积极配合中心防火委员会组织中心员工积极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执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3、负责中心消防管理技术工作,根据消防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4、在中心及所属基层单位中,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并督促及时研究整改;
5、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心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
6、加强中心义务消防队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7、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和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并配合公安消防人员检查火灾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确保中心全年不发生火灾。
四、考核及奖惩
1、本责任状的责任目标任务列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各种形式表彰奖励,并作为中心评先评优的依据。
3、对违反本责任状所规定的行为,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
本责任书执行期内安全第一责任者发生人事变动,继任者无条件接受。
甲方:
甲方代表:
时间:
乙方:
乙方代表: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