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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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坐落在三门县金茂大厦 a 幢 2517 号 的商品房,建筑面积 42.12 平方米、类型框架结构完整无损。主要装修装设备有 空调1台油烟机1台 全自动洗衣机1台 淋浴热水器一台 液晶电视机一台 升降式晾衣服架1付 床1张 办公桌2张 皮椅4张 床头柜1只 组合柜1套棉被1套 电饭煲1个 电磁炉1台炒锅1只 餐具 冰箱一台 沙发一张 茶几一张等,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乙方应对房屋框架和房屋内装修装饰的设备有保管义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租金标准按每 季度缴纳 元一次缴纳,并交押金 元,现在水表度数 度,火表度数 度,租赁期间乙方的产生水电费电视数据费 网络费 均由 方负责,物业管理费 方负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四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出租方: (盖章)电话 承租方: (盖章) 电话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