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合同
添加时间:2017-11-28 1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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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学校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聘期为____年。 第二条 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甲方的重要会议,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三)接受甲方的委托,参与重大民事法律活动;
(四)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五)每年对师生进行____次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及项目谈判等,收费按有关规定另行议定。 第五条 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证其能够正常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附:
1.关于“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示范文本中只明确了一般的职责,各学校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作更详尽更明确的约定。但所有的约定的内容,都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2.关于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方式,双方可以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也可以在合同签仃以后根据需要和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一般地说,律师在学校担任法律顾问只能是兼职的,他不可能像学校的教职员工一样,每天按时在办公室八小时上班。因此工作时间、地点只能是一个概括的约定,工作方式也只能是比较灵活的,具体怎么做,双方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协商。但不管怎么约定,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不得打折扣,甲方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