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管理协议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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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及客户,应礼貌接送,将客人、来宾送至目的地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时即行停车,让客户步行。 二、在接客户过程中遇到异常状况(如:塞车、未接到客户等)需及时反馈于车调。 三、司机人员违反交通规则和其它违法行为,其责任和费用则本人自理。 四、司机不出车时,进行车辆保养或人资厂务部指定停车地点待命,严禁将车私自开出。违者每次罚款rmb_________元。 五、凡有用车之需求须服从车调员的调派。特殊情况用车:如晚上22:00有不能下班之用车需求。必须满足(超过23:00返回可以取消早上接派驻/出差干部行程);如有延误或拒绝每次罚款rmb_________元。 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有用车之需求电话必须接听。拒接一次罚款rmb_________元。 七、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误餐费结报实是求是,若有弄虚做假的情况,将扣除当月所有结报费用(包含车租费)。 八、洗车、加油、就餐等必须通知车调,并取得车调确认同意。经车调允许后方可作业。原则上时间不超过30分种。此时段有需求及时返回。 九、司机人员按厂规穿著工衣,配戴识别证。严禁进入生产区与办公区(到人资厂务部办公室除外)违者每次罚款rmb_____元。 十、司机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约定,严禁泄露公司相关机密,违者解除车租合约,并送警法办。 十一、司机人员工作时间:07:00-22:00。 十二、加强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车辆因故需维修应提前报备调度单位主管同意,严禁谎报车辆有故障而拒绝出车,若经查实,要求车主对司机进行更换或解除合约,并赔偿相关造成之损失。 十三、人资厂务部每月排配司机星期天休息1天,车保1天。若有特殊情况,司机应配合用车单位使用。 十四、每月接到客户或各单位主管投诉(经查实投诉属实),根据造成后果之严重程度,解除车主与公司的车租合约。 十五、以上协议中的处罚金从每月车租中扣除。 十六、以上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资厂务部与车主协商后再行约定。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人资厂务部执一份,司机执一份。
人资厂务部(签章):___ 司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