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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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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县 电话: 传真: 乙方:中国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路()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拟出运日期: 出运港: 到货港: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