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授权代理合同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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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授权方):_______市_______商企咨询策划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甲方《_______》项目的代理。 二、乙方负责项目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甲方;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销售费用及市场开发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项目报价,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报价向乙方收取费用(报价详见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单后需向甲方提供详尽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内容、大小等准确数据,项目功能要求,项目设计要求等。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负责进行项目的应用功能调研,系统方案设计,技术开发,安装和调试。制作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在确定制作方案1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将视工程难度加收修改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与客户达成项目开发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义同客户签订项目开发合同。授权期间,甲方不会主动获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项目制作成果中,应允许甲方留下标识、网址等信息。 五、项目开发合同金额涉及的任何款项以银行转帐、现金和支票形式结算。 六、甲方在启动项目开发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项不低于甲方应得款项的_______%。 七、在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第一部分款项;在项目完成,并在客户处调试成功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剩余款项未付清期间甲方拥有其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当甲方应收的款项全部到达甲方帐户后,其产品所有权归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权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年。合同到期可协商续签。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