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房承包协议
添加时间:2017-11-29 11: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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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总则与期限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甲已双方系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甲方将桐庐中学学生垃圾处理权承包给乙方。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的合同权利与义务:
回收桐庐中学学生垃圾,负责垃圾房周围环境保洁。
(一)工作时统一着装,不得影响学校形象。
(二)下午放学后收集可回收垃圾,集中到学生公寓(1)地下车库。收集可回收垃圾时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三)可回收垃圾每周清理一次,不对周围环境构成破坏。
(四)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卫生保证金5000元;XX年10月15日前交纳首期承包款 元,XX年4月30日前交纳二期承包款 元。
(五)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六)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七)定期按时回收垃圾,保持教学楼环境卫生整洁。
(八)不得转包,必须自己履行义务。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向乙方收取承包款及保证金。
(二)检查垃圾房周围环境卫生,第一次卫生不合格警告,二次卫生不合格每次扣除乙方保证金50元,并发出扣款通知;合同到期时一次性向乙方返回保证金未扣除部分。
(三)协助做好学生可回收垃圾分类工作。
(四)教师办公室废纸不属本合同范围,教师可自主处理。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1损害甲方利益,危害甲方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给甲方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无理取闹、搬弄是非、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甲方秩序的;
3、乙方有一天未清理垃圾的。
3.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4.其它违反国家、甲方规定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五、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机关解决。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