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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集体合同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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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明确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调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两者的积极性,促进和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督促经营者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努力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经商定,签订1988年度集体合同。  第一条 承包指标
  一、经济技术指标
  1.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50万元,比1987年经理任期目标840万元增长25%。
  2.完成施工产值15000万元。
  3.实现竣工面积40万平方米。
  4.全员劳动生产率13200元。
  5.工程质量要达到合格品率100%,优质工程率15%。
  6.安全生产,事故频率控制在7‰以下,杜绝重大伤亡、火灾、交通事故。
  7.职工年人均收入实现XX元。
  二、为职工办好以下福利事业
  1.完成2号住宅4300平方米,保证9月末前竣工,年末前再开工5000平方米。
  2.陆续为市内居住的1952年底以前入厂,确实无罐的离退休职工发放液化气罐。
  3.召开第七届职工运动会。
  4.在职工集中住宅区设液化气服务点,方便职工。
  5.生产大忙季节,通过轮换休息让职工每月休息一天。
  6.年内9号、10号、11号楼煤气管道开栓,让223户职工烧上煤气。
  7.改善施工现场职工生活条件,80%的现场按标准分别达到六有和十有。
  8.在十个大型现场设立临时淋浴间。
  9.成立五个工区级兼职职工生活服务队,工会负责组织工作,行政负责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为一线生产工人解决实际需求和生活困难。  第二条 责任
  一、经理责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生产力标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推进企业升级。
  3.认真贯彻三个条例,增强民主意识,支持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行使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实现经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民主协商对话制度,公司、工会每季度由经理、主任与职工代表对话一次,包工队每月对话一次。对职工代表的提案、方案、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做到提出建议有着落,采纳与否有答复,实施见效有奖励。
  4.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合同指标,确保合同实现。
  二、工会责任
  1.围绕实现合同指标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心,积极参与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企业内部各种利益关系,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和民主权利。吸引动员和组织职工实现集体合同。
  2.组织开展“三优三创建三厂”竞赛,抢关键立功竞赛、“三长”竞赛、班组升级赛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竞赛活动,配合行政搞好班组建设,促进经理目标的实现。
  3.开展“工人企业家”、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集中群众智慧,为经理献计献策。
  4.开展“四有”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与经理同舟共济,共担风险。
  5.检查合同实施情况,及时沟通信息,提出意见、建议,以解决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 奖罚
  一、全面完成合同指标,奖励经理3000元。
  二、超额完成利润指标,按超额值2‰提取超额奖金,减少对等扣发。
  三、竣工面积,每增加5%,奖励150元,减少对等扣发。
  四、全员劳动生产率,每增加2%,奖励50元,减少对等扣发。
  五、工程质量优质工程率每提高1%,奖励100元,减少对等扣发。
  六、安全生产,每出现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扣发500元,火灾、交通事故,扣发300元。
  七、职工收入,每增加1%奖励100元,减少对等扣发。
  八、职工生活,每减少一项,扣减300元。
  九、在经理领导下,职工支持经理行使经营权,并努力工作(劳动),全面完成合同经济指标,并完成本单位承包合同指标时,经理奖励职工每人30元。
  十、对工会主席,视其合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实现情况,与经理同奖罚。  第四条 考核办法
  一、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工会生产经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会同与本合同有关科室、部门负责考核。
  二、合同期满,由经理向工会委员会联席会议汇报合同完成情况,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认定奖罚。
  三、合同实行季度考核,年终兑现。
  第五条 奖金来源,经营集团奖金由职工竞赛奖支付;职工奖金由工资基金中支付。
  第六条 本合同实行资金抵押,经理及其副职交抵押金3000元。
  第七条 合同执行中,如遇重大争议问题,由党政工协商解决,或由上级主管机关、工会裁决。
  第八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字后生效,年底兑现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二份,经理、工会出席各一份,副本五份,党委书记一份,报行政主管机关、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 行政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经理(签字)
职工代表: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