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教育培训协议书
添加时间: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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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
一、公司同意该员工赴 学习 ,学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为期 。
二、按照公司培训管理规定第 条,该员工须为公司服务满 年,否则,按 赔偿公司。
三、受训员工应按公司指定或公司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及时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受训员工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五、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 %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休假。
六、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 天(即 年 月 日前)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记录。
七、受训员工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校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八、受训员工的学费由本人承担 元,由公司承担 元。
九、受训员工辞职,满一定服务年限的可免交培训费用,服务1/5年限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70%,服务2/5年限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50%,服务3/5年限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30%,服务4/5年限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20%;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全额补交培训费用。
十、在培训期间,受训员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出差,差旅费按员工差旅费规则支付。
十一、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应及时返回并向公司报到,培训心得与资料在到岗3日内交人事存档,所获证书在服务期间由公司存档。
十二、受训员工逾期不归,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若涉及法律责任,由该员工自负,与本公司无关,其保证金归公司所有。受训员工若未通过结业考试,公司将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与本次培训相关费用(含学杂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后。
十三、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受训员工签字: (签章) (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