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示范文本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浏览次数:
0
本运单经承托人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月度运输合同编码:_________ 货物交接清单编码: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
第一程船名或第一程承运人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应收费用
第二程船名或第二程承运人
航次
第一换装港
第一程运费
第三程船名或第三程承运人
航次
第二换装港
第二程运费
托运人
全 称
收货人
全 称
第三程运费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第一换装港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第二换装港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元)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重量(吨)
体积(长×宽×高立方米)
重量(吨)
体积(立方米)
总计
大写
核算员:
收款章
合计
约定装船日期: 月 日
约定运到期限:
费用结算方式:
复核员:
特约事项
装船日期: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收货人签章
年 月 日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运到时间: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说明
1.水水联运货物运单一式八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费后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托运人;
第三份(第一程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四份(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五份(第二程承运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港口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六份(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港口经营人;
第七条(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
第八份(提货凭证)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航船--→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每增加一个换装港,由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加抄二份。
2.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的抬头均印刷或填写第一程承运人名称。
3.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第八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七份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分别为:解缴联、结算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要印固定号码或控制号码。
5.规格:长21厘米,宽3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