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等级。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条例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设置岗位应有明确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可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问题
个别单位“萝卜招聘”受谴责
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广泛关注,受到强烈谴责。今年3月,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通报了湖南省严肃查处的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当事人受到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解读
公开招聘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早有规定。2005年11月,原人事部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3年宣布,截至2012年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
“条例的出台,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部门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有利于这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从而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公开招聘漏洞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监督缺位,导致个别领导干部用权力破坏公开、平等的人事制度。
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指出,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督导员、裁判员的作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规操作、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聘用合同
一年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可解聘
条例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初次就业签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可与单位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可解除聘用合同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现状
全国聘用合同签订率已超90%
我国从2002年开始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目的是改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由以前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原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近年来聘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目前已超过90%。
解读
聘用至退休无需工作满25年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条例没有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分类,而是统一规定聘用期一般不低于3年。
“前程无忧”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指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既有短期的,也有无固定期限的。她说:“聘用合同期限定在3年以上,主要考虑到事业单位人员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订立比较长期的合同有利于保持科学研究、公益服务等事业的延续性,建立起比较稳定的人才队伍。”
条例对签订长期合同也作出新规定。按照以往,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条例去掉了这一条,只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可以签订这样的长期合同。本版文/据新华社 制图/沙楠
竞聘上岗
两部门将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办法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作了原则规定。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